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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上到處可見各式各樣的塑料製品,尤其是盛裝食品的塑料容器,消費者對其材質、用途等知之甚少。按照國家標準,塑料容器底部應標注三角形的塑料回收符號,這種標注方式雖然屬於非強製性的要求,但大中型企業為了方便塑料製品回收利用,一般都會標注。因此,消費者選用塑料容器盛裝食品時須認清底部標識。
首先,塑料瓶的底部印有三個箭頭組成的三角形,中間有一個數字,從1至7不等。三角形表示塑料的材料“可回收再生利用”,並不意味著可以重複使用。數字標識從1至7的每一種編號代表一類材料,如果製品由幾種不同材料組成,那麼標識的就是它的主要材料。消費者可以通過這個標識來區分所使用的塑料製品的材質、用途和使用環境。具體如下:
“1”表示PET(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),礦泉水瓶、碳酸飲料瓶都使用這種材質製成,耐熱至70℃,裝高溫液體或加熱易變形,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會溶出。科學家發現,這種塑料製品使用10個月後,可釋放出致癌物,對人體具有毒性。
“2”表示HDPE(高密度聚乙烯),常用於生產白色藥瓶、清潔用品、沐浴產品,目前超市使用的塑料袋大多使用這種材質製成,可耐110℃高溫,標明食品用的塑料袋可用來盛裝食品。盛裝清潔用品、淋浴產品的塑料容器可在小心清潔後重複使用,但這些容器通常不好清洗,殘留原有的清潔用品,變成細菌的溫床,最好不要循環使用。
“3”表示PVC(聚氯乙烯),常用於生產雨衣、建材、塑料膜、塑料盒等產品,這種材質的塑料製品易產生的有毒有害物質來自於兩方麵,一是生產過程中沒有被完全聚合的單分子氯乙烯,二是增塑劑中的有害物。這兩種物質在遇到高溫和油脂時容易析出,有毒物隨食物進入人體後,有可能致癌。目前,這種材料的容器已經比較少用於包裝食品。如果使用這種上食品包裝,千萬不要讓它受熱。
“4”表示LDPE(低密度聚乙烯),保鮮膜、塑料膜等都是這種材質,耐熱性不強,通常合格的PE保鮮膜在溫度超過110℃時會出現熱熔現象,會留下一些人體無法分解的塑料製劑。使用保鮮膜包裹食物加熱,食物中的油脂很容易將保鮮膜中的有害物質溶解出來。因此,將食物放入微波爐前,先要取下包裹著的保鮮膜。
“5”表示PP(聚丙烯),微波爐餐盒采用這種材質製成,耐130℃高溫,透明差,這是唯一可以放進微波爐的塑料盒,在小心清潔後可重複使用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一些微波爐餐盒,盒體以PP製造,但盒蓋卻以PS(聚苯乙烯)製造,PS透明度好,但不耐高溫,不能與盒體一並放進微波爐。為保險起見,容器放入微波爐前,先把蓋子取下。
“6”表示PS(聚苯乙烯),這是用於製造碗裝泡麵盒、發泡快餐盒的材質,既耐熱又抗寒,但不能放進微波爐中,以免因溫度過高而釋放出化學物。同時,這類塑料容器不能用於盛裝強酸(如橙汁)、強堿性物質,因為會分解出對人體有害的聚苯乙烯。因此,人們應盡量避免用快餐盒打包滾燙的食物。
“7”表示PC(聚碳酸酯)及其他類,多用於製造奶瓶、太空杯等產品,含有雙酚A,溫度越高,釋放愈多,速度也愈快。人們使用這類容器時,不要加熱,不要在陽光下直射;第一次使用前應用小蘇打粉加溫水清洗,在室溫中自然烘幹;不用洗碗機、烘碗機清洗水壺;如果容器有任何摔傷或破損應停止使用,因為塑料製品表麵如果有細微的裂紋,很容易藏汙納垢;應避免反複使用已經老化的塑料器具。